时代阳光大道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1期)
-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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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阳光大道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对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送审的时代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是一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1060米,路幅宽36米。工程内容为道路的土石方工程、路基的软基处理、沥青砼路面、雨污排水、人行道、绿化、亮化、交通设施等。天心城投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设计单位为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省建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工程施工单位为长沙市园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期为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
审计结果表明,时代阳光大道工程项目,于2007年8月13日开工,2009年1月9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验收为优秀。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847.88万元(长发改[2007]632号文),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5313.50万元,审计审定金额为4005.75万元,审计核减1307.75万元,审计核减率为24.61%。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核减工程款1307.75万元
时代阳光大道工程施工单位送审金额5313.50万元,投资审计管理中心审定金额为4005.75万元,核减工程款1307.75万元。报审的工程计算书中存在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或不合理,还存在虚报和重复计算工程量以及停工损失索赔不合理现象。
(二)地勘不够全面、设计不完善,工程变更较多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地质情况,设计单位重新设计了软土路基处理方案,新增挤密砂桩等软基处理方案,致使砂桩工程超预算,路基土方及软基处理工程超预算。
(三)施工工期超合同工期
根据体统的审计资料,时代阳光大道(芙蓉路-韶高路)建设项目合同施工工期为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实际施工工期为2007年8月13日至2009年1月9日,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三、审计建议
(一)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建议天心城投要加强项目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以批准的投资计划及预算为投资控制标准,严格审批设计变更,切实控制工程投资规模。
(二)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建议天心城投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拆迁不到位项目不施工,对地勘、设计、监理要严格管理,防止地勘不准,设计不服,监理不到位。
(三)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
建议天心城投要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工程量清单、概预算编制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人员相互制约、定期轮换奖罚机制。
(四)加强项目工程管理
加强内部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过程的衔接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工。